从购买轿车的时间上看,该财产确实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,但购车款来源于一方的个人财产,即出售个人婚前房屋后的所得款。从财产的转化形态上看,一方的婚前财产由原来的房屋转化为了货币再转化为轿车。故一方在婚后用出售自己婚前房屋所得资金购买轿车,不能机械地认为购车行为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该轿车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还应当审查购买轿车的资金来源。